一、停考专业
本科:监所管理、藏语言文学
专科:英语、汉语言文学、藏语言文学
二、停考过渡期
(一)2022年10月考试的报名不再接受停考专业新生报考。
(二)停考专业在籍考生2025年10月前(含)仍可继续参加考试,请合理安排考试计划。
(三)2026年起,停考专业将不再办理毕业、转考等工作。届时,因停考未能获得毕业证的考生,可转报我区开考的其他专业,对应的合格科目成绩转换办法将另行公布。
三、咨询电话
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:0891--6314357
相关文章
- 2026年10月江苏自考报名网上咨询会将于8月27日—28日举行! 2026-08-25
- 上海市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9月1日至6日进行 2026-08-24
- 2026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名公告 2026-08-24
- 2026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及课程报考通告 2026-08-19
- 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旅游管理(专科)等专业相关工作的通告 2026-08-18
- 山西省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公告 2026-08-13
-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受理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知 2026-08-11
-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2026-04-30
- 山东省2025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和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发布公告 2025-05-09
- 福建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5-05-09

